阳光房地产基金999.04万个新基金单位支付管理人费用50%
观点网讯:10月26日,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披露,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当日收取合共999.04万个新基金单位,作为支付2026年第二季及第三季管理人费用的50%,相关费用支付责任已获完全履行。
该等新基金单位占紧随发行后已发行基金单位(17.67亿个)约0.57%。
收取的新基金单位中,487.64万个对应第二季费用,包括386.67万个支付基本费用(对应金额1692.86万港元的50%)及100.96万个支付浮动费用(对应442.02万港元的50%),均按每基金单位2.189港元发行。
其余511.41万个对应第三季费用,包括407.13万个支付基本费用(对应金额1692.86万港元的50%)及104.27万个支付浮动费用(对应433.56万港元的50%),发行价为每基金单位2.079港元。
现金部分,管理人于10月26日收取第三季管理人费用的现金1063.21万港元,并于2026年8月收取第二季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1067.44万港元。
持有量方面,收取新基金单位前,管理人持有2.79亿个基金单位;发行后管理人持有合共2.89亿个,占紧随发行后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16.36%。
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已发行作支付管理人费用的基金单位合共1447.01万个,占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基金单位(17.48亿个)约0.8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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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安东